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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办理流程表
2013-07-31

业务事项名称

劳动保障监察

办理部门

监察支队监察科

负责人

曾立贵

办事类型

按程序办理

联系方式

2305210

服务对象

绵阳城区市级以上用人单位、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就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劳动者

办理时限

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

是否收费

不收费

收费标准

监督电话

2262373

办理地址

绵阳市涪城区桃源街1927

公交线路

可乘坐231011121521293538395460717280100801806等路线的公交车在七星楼站下车过天桥或右转即到

前置条件

违法行为发生在2年内、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和侵害证据、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

法定依据

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社会保险法》、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等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、规章

办理程序

(一)立案;(二)调查取证;(三)根据查证的违法事实,依法责令限期整改,提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意见;(四)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;(五)制作行政处理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;(六)限期整改指令书、行政处理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,当事人不在场的,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。

工作流程图

  附件: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件办事流程图

申请材料

投诉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
(证据)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

办事表格

如有需要由监察人员填写

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