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  
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医保目录核准办事指南
2017-06-05

事项名称

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医保目录核准

服务对象

全市已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

设定依据
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>(2010年版)的通知》(川人社发〔2010〕41号)

受理单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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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

1.取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医院制剂的许可证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院制剂注册证;

2.取得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;

3.此制剂须是临床必须、安全有效、价格合理、使用方便、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。

申报材料

1.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申报表

2.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医院制剂的许可证;

3.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《医院制剂注册证》;

4. 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。

办理流程

书面申请—材料审核—组织专家论证—审议—结果反馈

收费依据及标准

不收费

办理时限

30个工作日

办理地点

绵阳市南河路26号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3:00—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咨询方式

电话0816-2261756

投诉监督

0816-22623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