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  
社会保障卡挂失办事指南
2017-06-05

事项名称

社会保障卡挂失

服务对象

社会保障卡持有人

设定依据

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”管理办法

受理单位

发卡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、发卡合作银行

申请条件

持卡人遗失社会保障卡

申报材料

正式挂失须持本人身份证等基本身份证件

办理流程

1.在社会保障卡经办窗口仅正式挂失社保功能

(1)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等基本身份证件办理正式挂失。

(2)经办人核对持卡人身份信息、社会保障卡信息,并确认卡状态为正常或临时挂失状态的,为持卡人办理正式挂失并留存业务受理表。

2.在发卡银行网点可同时正式挂失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

(1)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等基本身份证件办理正式挂失。

(2)经办人核对持卡人社会保障卡、身份证件信息,按银行业务流程,为持卡人办理卡片金融功能挂失;经办人按社保功能业务经办流程,为持卡人办理卡片社保功能挂失并留存业务凭证。

收费依据及标准

办理时限

当场办结,工作日受理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)

办理地点

发卡地的社会保障卡经办窗口、发卡银行网点

咨询方式

各银行网店咨询(各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名单(点击下载))

投诉监督

0816-22623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