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  
核定病残津贴办事指南
2017-06-05

事项名称

核定病残津贴

服务对象

所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

设定依据

《社会保险法》等

受理单位

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

申请条件

1、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;2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满15年以上。

申报材料

1.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;2.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取病残津贴资格审批文件;3.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
备注: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。

办理程序

本人或被委托人持以上申报材料交社保局养老待遇审核支付科审核,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。

收费标准

不收费

办理时限

周一至周五(上午9时至12时;下午13时至17时)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理地点

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财政大楼二楼7号

联系电话

电话咨询:0816-2225453。

监督投诉电话

0816-2262373